近來,“換妻游戲”新聞見諸報端。作為極度個案的現象卻引起眾多人士的大爭論。這種行為,是個人自由還是觸犯了法律?代表公權利的司法可以對私人生活進行干預嗎?
沈陽搗毀“交換情人俱樂部”
名牌大學研究生畢業的王宏(化名)為尋找刺激,竟然荒唐地加入“交換情人俱樂部”。6月6日午夜,沈陽市和平區三好派出所警員突襲南湖大酒店1312房間,將3名“交換情人”的當事人抓獲。
據沈陽一家晚報報道,這個“交換情人俱樂部”的成員定期在賓館開房后,互相交換異性伙伴發生性關系,每次活動人數少則四人,多則七八人。
該報記者在某網站的一聊天室與一個網名為“交換情人俱樂部”的人聯系上,并見到了自稱是某重點大學MBA畢業的“交換情人俱樂部”的王宏。據王稱,他在國外見到過這種“交換情人俱樂部”,回國后開始嘗試進行,主要在網上征集會員,有時候也通過朋友介紹?,F在俱樂部有十來名成員,都有正當職業,有醫生、英語老師。
2003年6月6日晚,王宏邀請記者參加晚上組織的“集體活動”。經過周密安排,民警與記者進入酒店。房門打開后,一名丹東女子、兩名男子魚貫而出,被警方當場控制。經訊問得知,這些人大都是大學畢業,其中不乏名牌大學的研究生。警方已經將3名犯罪嫌疑人捉拿歸案,目前3人已經被刑事拘留。另外4名涉案人員也在被捉拿之中。
這是國內警方對交換性伴侶活動的一次明確表態。
類似的事件在國內亦非首次。2002年底,廣州一家媒體稱該報記者在訪問某網站時發現:廣州有人玩起了“換妻”游戲!
在某網站的“同城約會”里,一個帖子引起了記者的注意。在這個名為“夫妻交友,時間不限”的“約會邀請”里,一位名叫“大明”的“邀約者”在詢問了記者一些問題后,明確地提出了“換妻”的問題。經過許多天網上10多個回合的“心理考驗”,大明和他的妻子終于與記者見了面,向記者介紹了他前兩次“換妻”的情況。他認為換妻是一種新的嘗試,更有新鮮感、刺激感,而彼此之間又不需付費。他說他的妻子很放得開,他和妻子感情非常好,有一個男孩。談話結束時,大明急切要求與記者換妻,被記者以另外再約時間為由推辭。
面對“換妻游戲”,作為中國開放度較高城市的廣州市民也表示難以接受。
“‘換妻游戲’?打死我也不干!現代人工作忙、壓力大可以理解,但是發泄的方式有很多種。‘換妻’雖屬個人事情,但這種個人行為也不能不顧及社會影響。”32歲的媒體工作者王敏如是說。
一位46歲的出租車司機說,竟然有人拿自己的老婆去跟人家換,實在是太不可思議了,不知道這些人心里是怎么想的,這種事也做得出!簡直是亂套了。
而35歲的工程師黃先生認為,每一個人都有選擇自己生活方式的自由,但是作為一個社會人必須對社會心存一份責任感。這是一種非常愚昧的行為,應該制止。
換妻游戲,心酸的“浪漫”
“換妻游戲”并不是媒體炒作的花邊新聞,在現實生活中,確實有其真實的存在,記者就曾經接待過這樣的咨詢來訪。
來訪者是一位中年女性,在一所學校教書,他們夫妻關系一直還好。丈夫在該市最大的展覽館當副館長,身材高大修長。他們物質生活的現代化進程比同齡人快了許多,最早開始使用冰箱、大彩電和空調,最早分得三居室的住房,她的職稱也早早得到解決。這讓她覺得生活里幾乎沒有什么繼續奮斗的目標,很空虛。
幾個月后,來訪女士的一對好友夫婦向她提出了一項特別的要求。
該女士的這位女友嫁給了省里某新貴的兒子,工作、職稱、住房、孩子入托,不費吹灰之力都有了最好的安排,日子過得極為順遂。這女友在某日閑聊間問丈夫:你和別人在一起時會是什么樣?丈夫也好奇:對???會是什么樣?他們夫婦都很想見識見識。他們立即開始表面嬉笑,實則認真地挑選可能拿來試驗的對象,并最終認定上文提到的來訪女士是可以發展的目標。當該女士再來串門的時候,那位好友假作漫不經心地提出了這一要求,畢竟沒有足夠的思想準備,她聽罷這個建議大驚失色,支吾其辭落荒而逃。后來她想,這是一次特別嘗試,刺激而有激情,況且三方都同意,也沒有危及到自己的事業和婚姻,可以試試?一些時日之后,當那對夫婦再次提出要求時,她留了下來。
第二天早上,那個原以為自己對這事兒很不吝嗇的女友,這時才知自己的心理承受力也很有限,于是翻了臉,三人都弄得下不來臺。最后朋友反目,夫妻離婚。 這件事除了他們三人無人知曉,但她無法忘記那段事情,并且始終擔心會被她以前的女友、那個男人的前妻把它捅出去。每當有別人在一起悄悄說話,她就心驚肉跳,滿臉通紅。面對丈夫的時候就更是如此,總在察言觀色,對他的許多話都覺得話里有話,或者回避對話,或者突然跳起來“反擊”,最終到了不能溝通的地步。
幾年之后,這位來訪女性也離了婚,心理受到這一連串“特別”事件的刺激,生活、工作均不正常,成為心理咨詢和熱線的???。
來訪女士的心理醫生對她說,事情發生的時候她沒有意識到,誠實和信賴對于夫妻雙方有何等重要。在親密的關系中,我們必然在我們最愛的人那兒去尋求穩定和肯定,任何擾亂和干擾這種安定的東西都是一種威脅。更何況是這種違背婚姻的群交和濫交呢?婚姻之外的雜亂性關系的行為,必會給婚姻中的對方帶來極大的痛苦,降低了人的價值,甚至給他們的感情、經濟、道德和其他方面帶來創傷。
“游戲者”的道德困境
沈陽警方搗毀“交換情人俱樂部”的消息傳出后,一石激起千層浪,反對、支持、抨擊、同情各種聲音紛至沓來。在陰暗中滋生的“換妻游戲”到底觸發了社會的哪個敏感神經?
2002年10月28日,”杜蕾斯全球性調查報告”說中國人在性方面最忠誠,70%中國人只有一個性伴侶,而且中國人不喜歡過早地接觸性生活;與美國人一年平均124次的性生活相比,中國人才72次。不知道這個結論是否令人信服,然而卻有越來越多“身邊的故事”讓國人難以相信自己的忠誠度。“換妻”游戲、一夜情、婚外情和婚外性更是讓一直保守的國民不以為怪。
上海社科院社會學所徐安琪研究員認為“換妻”是一種很荒唐的事情,相信只是極個別人的行為。雖然他們認為這是個人隱私,但社會對這種隱私的寬容應該有度?;橐霰旧砭褪且粋€承諾,婚姻法規定的一夫一妻制要求夫妻雙方應該互相忠實,這個基本原則應該堅持。 北京理工大學心理學教授賈曉明認為,從心理學概念上來講,“換妻”行為屬于不正常心理,屬于一種性混亂行為?;橐鰧θ藗冏畲蟮慕o予是使他們擁有安全感,而“換妻”行為會破壞安全感,一定會影響他們的婚姻情感。
當今社會上,有人認為自己已經“進化”到了可以把性和婚姻分離的地步了,完全能夠把握自己,能夠在婚外進行“性的享樂”。但他卻大大地忽略了自己的配偶對此事的激烈反應,他的配偶可能根本無法大方地把他送上別人的床。如果不幸真的是這樣,他的婚外性行為通常會動搖自己的婚姻,動搖他的配偶對社會婚姻家庭制度的信任,使他(她)懷疑社會對它認可的婚姻的保護能力,進而把奉行多年的道德支柱傾覆掉。
北京林業大學心理系主任朱建軍更是在理論上對“換妻”行為進行了心理分析。他說,人的需求是有不同層次的,有歸屬感、性要求等等。從性這個層面來講,兩個人長期在一起會淡漠、厭倦,便想尋求新奇刺激。但從感情上來講,兩個人如果善于積累,感情會增加,這就不會喜歡新奇刺激,不會喜歡“換妻”這種新奇的事情。“換妻”不可能不影響他們夫妻之間的感情,他們雖然說我們自己不覺得有什么影響,但影響確實存在。
朱建軍進一步表示,在任何一個對性有過高度壓抑的社會,在解除這種壓抑之后,一部分人往往會矯枉過正,變得過于開放,在性行為上出現放縱行為。在社會心理上來看,這是正常表現。在這種情況下,只要他們沒有過度傷害別人,就不要理會他們,不用管他,過一段時間他們就會恢復正常的。但如果他們認為這種“換妻”行為對自己的感情、對夫妻的感情沒有傷害,那是不可能的。他說,值得注意的是,現在人們的性壓抑少了,但對親密情感的壓抑卻因此多了起來。比如“換妻”行為,它的規則要求參加者不許動情,這就是另一種對人性的扭曲,也是對人性的壓抑。
換妻者該上何種法庭
記者在采訪中發現不少人認為,“‘交換情人’不是賣淫嫖娼,人家沒有交易又都是自愿,這只不過是人們對另類生活的體驗,是個人的私生活,警方的做法是‘多管閑事’。”那么對于在四個人自愿的前提下發生的“換妻”行為,社會可以加以干預嗎?其中道德和法律又扮演怎樣的角色?警方該如何作為呢?
“性問題的確讓人撓頭。”北京一家知名律師事務所的魯律師在接受本刊記者采訪時說,“性違法在不同國家、地區都很難界定。性在公權和私權之間的認定很模糊,嚴厲一點就有可能侵犯公民的個人隱私,寬容一點又可能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對于當前一些城市出現的“換妻游戲”,作為職業法律人的魯律師也感到“有點難辦”。“雖然《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01條有‘聚眾進行淫亂活動的,對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參加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引誘未成年人參加聚眾淫亂活動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的規定,但由于罪名認定要有嚴格的程序,而性問題又很難界定。在四方自愿的情況下,‘換妻’應該說是一個道德問題而不是法律問題,作為公共權利代表的國家就不應該涉及私生活的領域。”
而中國法學會婚姻家庭法學會秘書長李明舜則以“這是一種違法行為”明確地表達了自己對“換妻”現象的態度。“易妻交易”雖然不是犯罪,卻為婚姻法所禁止。“換妻”主要表現在對婚姻法基本原則的違背。不管是公開的還是隱蔽的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行為,一是與一夫一妻制度相違背,二是違背了夫妻應該互相忠實、互相尊重的原則。這些原則都強調了夫妻特有的權利、義務和責任,這是一種人身關系和法定義務,在這個前提下,即使是夫妻自愿“換妻”也不行,因為這是法定的義務。
支持“換妻”的人都扛著“自由主義”的旗幟,然而作為社會的人不能以崇尚個人自由而破壞整個社會即定結構為代價。家庭是否社會基本的結構,而“換妻”等婚外性破壞了家庭的穩定性。
是人身自由還是聚眾淫亂?作為極度個案的“換妻”現象不僅引起眾多知識人士的大爭論,而且也讓警方頗感棘手。沈陽市三好派出所高教導員和負責刑偵工作的李所長表示在他們從警數十年的經歷中,這樣的案件聞所未聞。由于頭一次遇到,所以處理起來感到比較為難。
北京某派出所所長告訴記者,作為北京同行,他深深體會沈陽警方的感觸。一般警方對這樣情況的處理程序都是接到舉報,經上級同意后,警方就會出警。但如果遇到“換妻”類似的事情,警方會如何處理,他作為老警察也說不清楚,“至于‘換妻’者該上法庭還是道德法庭?說實在的,我說不出來,我做警察這么多年還從來沒遇到這樣的事情。”
2003年8月5日,沈陽市公安局和平分局法制科的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當時沈陽警方捉拿的幾名犯罪嫌疑人仍然在押,目前事件還在調查之中,警方還沒有最終處理結果。據了解,該事件在沈陽攪動的熱度僅次于“非典”的影響。